• 2025-02-18

    王國媚民生創新發展中心:管理辦法  重要 

    第一條
    王國媚民生創新發展中心為促進民生跨領域之合作與交流,增進學院產學研發能量、對外展業與永續發展之目的,特成立本中心與民生二館會議室場地。為有效管理、維護及合理使用場地,特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場地類型與場地使用範圍:
    一、王國媚民生創新發展中心(秉雅樓2樓):Creativity Hub,簡稱 CH (容納 40 人)、Innovation Room,簡稱 IR(容納 16 人)、Creativity Room,簡稱 CR(容納 10 人)。
    二、民生二館會議室(民生二館1樓):簡稱HEⅡ(容納 14 人)。

    第三條
    使用對象與優先順序,本場地使用之優先順序如下:
    一、民生學院及中心:包括院級會議與活動、與本院/中心相關之產學研究計畫及學生創新創業輔導之相關業務、會議與活動,得免費優先使用。
    二、院各系所必要時得免費借用。
    三、本院/中心捐款者,視個案得免費使用。
    四、本校行政、學術單位,依辦法付費使用。
    五、本校校友、校外機構,依辦法付費使用。
    六、若有特殊案例,本中心主任及院長保留最後裁量權。

    第四條
    借用程序
    一、系所使用統一以系為單位,提出借用申請。
    二、使用單位應於使用前二星期向院辦提出申請,詳細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企劃書或活動流程表,以利簽辦。借用單位於完成借用後,得於使用日前三日終止使用關係, 並通知管理單位;終止使用關係者必須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場地使用費之十分之一,但因不可抗拒之情事,需以書面敘明理由,申請免支付違約金。未依此 規定辦理者,無論使用與否,均不得要求退費。
    三、使用單位應於「使用日」前三天向院辦繳交費用,未完成者視同放棄申請。
    四、院辦得依場地實際使用情形,准駁借用申請。

    第五條
    使用規範
    一、申請使用之時間、活動內容須與申請單位、目的、內容應一致,經核准後,如經 發現不符或有前開行為,得當場立即停止該場地之使用,並停止該單位一年之場地借用申請。
    二、本場地之清潔及秩序,應共同維護,且使用後關閉所有電源、回復原狀與乾淨度,勿超過借用時間。場地嚴禁吸菸、烹煮、攜帶任何易燃、爆裂物等違禁品,未經同意不得攜食物、飲料入內。
    三、使用單位未經同意不得調整場地內設備(含桌椅),佈置紅布條、標語、海報、旗幟、宣傳品等,如需張貼海報或懸掛紅布條等,經同意後請於使用後自行清除,恢復原狀。
    四、本場地禁止使用釘槍、圖釘、一般膠帶、雙面膠、泡棉膠等物品,如有損壞場地裝潢或設備,需修復原狀或照價賠償。
    五、使用單位應妥善使用本場地設備,不得任意搬動。使用前即有故障或毀損者,使用單位應即告知處理。否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負責賠償:
    1. 未經同意任意搬動致人為損壞者。
    2. 使用不當造成毀損者。
    3. 設備如已有瑕疵,未主動告知而繼續使用致損害發生或擴大者。
    4. 若不慎發生意外,除自行負責外,如造成財物損壞,應照價賠償。


    第六條

    場地收費
    一、為了維護場地品質與設備完善,除了本要點第三點所述本院可免費使用之情況外,其他使用均需收取使用費及清潔費。
    二、保證金:
    1. 校內單位免收保證金。
    2. 校友、校外機構借用保證金為總價金之五折。
    3.活動結束後依 「場地設備點交歸還檢核記錄表」確實檢查恢復場地,並與驗收人員確認無誤後,方可歸還場地使用保證金。人員確認無誤後,方可歸還場地使用保證金。
    三、場地使用費說明與一覽表(以小時計):
    1. 院內系所超過免費額度之外,借用費用依照標準價五折收費。
    2. 收費標準以小時計算(含彩排及正式使用時間),不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每小時計算標準如下(元NTD):

    時段

    空間

    本校學術與行政單位

    本校校友(八折)

    校外機構

    使用費

    清潔費

    使用費

    清潔費

    使用費

    清潔費

    平日

    CH

    1000

    500

    1200

    500

    1500

    500

    IR

    800

    400

    1040

    400

    1300

    400

    CR

    700

    400

    960

    400

    1200

    400

    HEⅡ

    800

    400

    1040

    400

    1300

    400

    假日/非上班日

    CH

    2000

    500

    2400

    500

    3000

    500

    IR

    1600

    400

    2080

    400

    2600

    400

    CR

    1400

    400

    1920

    400

    2400

    400

    HEⅡ

    1600

    400

    2080

    400

    2600

    400


    四、加班費:依學校規定另計。


    第七條
    依據本要點使用規定之收費,全數納入「民生領域發展中心」(基金代號: F720103) 統籌運用。

    第八條
    本要點經民生學院行政會議通過後,由院長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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